鋪底流動資金占流動資金的比例是30%。
鋪底流動資金,是指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為保證生產和經營正常進行,按規定應列入建設工程項目總***的鋪底流動資金。流動資金是指生產性項目投產后,用于購買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資福利和其他經費等所需要的周轉資金。
例如,為保證新建地方鐵路項目投產初期正常運營所需流動資金有可靠來源,根據原國家計委的規定,計列本項費用。主要用于購買原材料、燃料、動力,支付職工工資和其他有關費用。
流動資金的估算方法有擴大指標估算法和分項詳細估算法兩種。
(1)擴大指標估算法
此方法是參照同類企業的流動資金占營業收入、經營成本的比例或者是單位產量占用營運資金的數額估算流動資金,并按以下公式計算:流動資金額=各種費用基數X相應的流動資金所占比例(或占營運資金的數額)
式中,各種費用基數是指年營業收入,年經營成本或年產量等。
(2)分項詳細估算法
為了簡化計算,估算時僅對存貨、現金、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四項內容進行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