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處置收益計算公式為:資產處置收益=資產處置損益+資產支出處置+(資產原值-累計折舊/累計攤銷/減值準備)。資產處置損益主要用于計算因銷售、轉讓等原因造成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處置收益或損失。
1、直接追償:金融租賃公司可以通過訴訟(仲裁)直接收回承租人,行使擔保權或取回租賃資產進行處置、委托第三方追償等手段直接追償;
2、資產轉讓:金融租賃公司可將不良資產轉讓給用戶,達到現金回籠的目的。資產轉讓包括公開拍賣、招標、競爭性談判等公開處置,以及協議轉讓的非公開處置;
3、破產受償:破產賠償由債務人依照破產法等規定申請破產,金融租賃公司可以通過參與債務人的破產程序進行賠償;
4、債轉股:金融租賃公司可以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將承租人或擔保人的逾期債權轉換為企業的***資本,形成股權,金融租賃公司分階段持有股份,作為股東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
5、資產重組:金融租賃公司作為一種廣泛應用于不良資產處置的方法;
6、資產托管:對于金融租賃公司不良資產處置能力弱、回收過程長、人才短缺的問題,可以考慮委托專業機構實施不良資產,通過社會服務解決金融租賃公司不良資產處置的擔憂;
7、資產證券化:融資租賃公司可以通過信用增級、交易市場銷售流通,收集缺乏流動性但未來現金流租金等應收賬款的資產,以整合資金,收回資金。
資產處置是指企業可支配資產的價值實現和價值提升活動,也是指資產占用單位轉讓、變更或者核銷其占有和使用的部分或者全部所有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