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醫保報銷比例
小編提醒,每個城市的慢性病醫保政策有區別,因此,慢性病醫保報銷比例也是不同的,建議大家可以登陸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看相關的社保政策或者醫保**相關業務介紹,如有疑問,撥打社保電話:12333!
【城市案例】
廣州慢性病醫保報銷比例
經本市指定的社會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確診并審核確認符合《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指定慢性病準入標準》的參保人員(以下簡稱參保病人),按以下規定享受指定慢性病醫療保險待遇:
(一)參保病人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或按規定在選定異地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發生的指定慢性病相應門診專科藥費,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本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在二、三級醫療機構本部設置的除外)及指定基層醫療機構85%、其它醫療機構65%的標準支付。
(二)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對參保病人指定慢性病相應門診專科藥費及一般診療費的最高支付限額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每病種每人每月150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每病種每人每月100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額標準當月有效,不滾存、不累計。
(三)患有多種指定慢性病的參保病人,最多選擇其中3個病種享受相應的門診醫療待遇。病種一經選定,在一個保險年度內原則上不予變更。
參保病人患病住院期間不得同時享受指定慢性病醫療保險待遇。
(四)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參保病人門診相應專科藥費應當符合《關于公布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門診特定項目、門診指定慢性病藥品目錄范圍的通知》(穗人社發〔2012〕50號)。
參保病人就醫發生的門診相應專科藥費,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先予記賬,每月匯總后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結算。
參保病人按規定在指定異地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相應門診專科藥費,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給予零星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