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審一般多少時間?
1、取保候審的時間限制是最長期限是十二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取保候審的方式有哪些
1、是提出保證人擔保。也就是說,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保證人不及時報告的,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是提供保證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額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并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有關規定,取保候審結束時,應當退還保證金。
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能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
取保候審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必然是需要經過申請,然后由相關的機關對此作出審核,符合《刑事訴訟法》當中所規定的取保候審條件,就會決定對此適用取保候審,同時也是應當提供保證人或者是繳納保證金。如果在取保候審期間違反法律規定,將會對此取消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