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生證明怎么補辦
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要求補發,應向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或委托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單位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的證明。
(二)父母雙方戶口簿及身份證。
經核實情況屬實給予補發,同時登記備案。
未**戶籍手續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 證明》正、副頁;
**戶籍手續后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 正頁。
具體補發程序由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相關資料由補發機構登記備案,永久保存、
二、武漢市出生證明怎么補辦?
(一) 補辦對象
因未領取或遺失等原因而申請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
(二) **材料
1、出生證遺失證明;
2、《廣東省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可到區婦幼保健所領取表格并填寫);
3、出生醫學記錄復印件;
4、父母雙方戶籍本(如小孩已入戶,須含小孩戶籍本)(原件+復印件);
5、結婚證(離婚證及撫養證明);(原件+復印件);
6、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三) **流程
1、申請人憑遺失證明到區婦幼保健所領取并填寫《湖北省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
2、申請人持《湖北省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及遺失證明到原助產單位申請領取出生醫學記錄復印件,助產單位提供出生醫學記錄復印件,并在申請表上加具意見并蓋單位公章;
3、申請人將申請表、遺失證明、出生醫學記錄復印件以及父母雙方戶籍本(如小孩已入戶,須含小孩戶籍本)、結婚證(離婚證及撫養證明)、身份證提交區婦幼保健所,其中戶籍本、結婚證(離婚證及撫養證明)、身份證審核原件,保留復印件。
(四) **時限及費用
**時限:受理資料后五個工作日的周二、周五可領取
(五) **費用:4元
(六) **地址
婦幼保健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