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稅款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一般企業單位除繳納企業所得稅外,還應繳納城建稅和教育附加稅。城建稅根據地區的不同,稅率也不同,一般規定市區稅率為7%、縣和城鎮稅率為5%、其他地區稅率為1%;教育附加稅率為3%。
一、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稅率是多少?
1、城建稅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市區7%、縣城和鎮5%、其他地區1%。
2、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基礎按照3%繳納。
二、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1、城建稅依據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第二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應當按照規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2、教育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教育費附加率為3%,分別與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同時繳納。
《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第六條規定,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管理,按照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
三、城建稅的征稅范圍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范圍較廣,具體包括市區、縣城、建制鎮,以及稅法規定的其他地區。
隨著城鎮化的不斷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以及行政區劃的調整,“納稅人所在地”也隨之發生變化,各地實際情況有所不同,無法在全國范圍統一明確納稅人所在地,因此,就需要地方根據實際情況,具體明確本地區“納稅人所在地”的內涵。
按照城建稅法的規定,納稅人所在地,是指納稅人住所地或者與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其他地點,具體地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從事工商經營,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1)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2)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應當按照規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3)“進口不征、出口不退”
①對進口貨物或者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②對出口貨物、勞務和跨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以及因優惠政策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③對增值稅、消費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一律不予退(返)還。
綜上所述,在我國繳納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的企業都應該按時繳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稅。其中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稅率是建立在三稅的基礎上的,城建稅的稅率分為1%、5%和7%三個檔次,根據城鎮規模大小劃分。而教育附加稅的稅率統一為3%。在實際操作中,企業在繳納增值稅的時候會同時繳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稅。通過上述文章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的問題,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客服可在線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