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后對方賴著不結案怎么辦?
靠前:提請交警隊進行調解。當然,交警隊可以"對方拒絕調解"等正當理由結束調解.
第二:到法院***。
第三:和對方和解,好好商量讓對方給提供正規的醫藥費和修車費等等相關費用的**(保險可以理賠的部分),當然也可以把對方要求的二萬元含在里面,通過保險來賠付。
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同時,若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二、交通事故的結案時間是什么時候?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三、交通事故怎么才算結案
交通事故結案主要有幾種:
在交警部門主持下,調解成功后,制作《調解書》,并分別送交當事人。雙方到交警部門**結案手續。
雙方自行達成賠償協議,雙方到交警部門**結案手續。
調解未成功的,應當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時候一般就走民事訴訟的程序了。
目前發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責任認定書已經出具,當事人就可以根據具體的責任認定書來進行協商賠償問題,能夠協商一致的情況之下,在交警部門的工作人員的組織之下就可以達成調解的協議,實在不行的話就選擇到人民法院***,也是可以獲得賠償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