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相關保險費由職工和用人單位共同承擔。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繳費比例不同,各地區差異較大,一般在20%~30%之間。
社會保障分公司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自己繳納的少,單位繳納的多。具體社會保障繳費比例為: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納20%、8%;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繳納12%、2%;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繳納2%、1%;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納。
繳納不同的社會保險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勞動法》還明確規定,職工和用人單位必須參加社會保險。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相關保險費由職工和用人單位共同承擔。職工個人需要支付的金額實際上是支付比例×繳費基數。
(1)付款比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承擔8%的繳費基數,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的繳費基數。失業保險的優惠政策不同,個人承擔一般為0.3%~1%。
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繳費比例不同,各地區差異較大,一般在20%~30%之間。全國養老保險統籌走在前列,企業承擔的養老保險負擔比例也最高。目前,國家已統一到16%。雖然繳費比例統一,但仍有兩種情況:工資總額和員工繳費基數總和。
(2)支付基數。員工的支付基數非常重要,這與員工的社會保障待遇有關。一般來說,當年的支付基數應根據用人單位上一年度發給員工的月平均工資確定。
其實只有30%左右的企業合規繳納社保,大部分企業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為職工繳納社保,主要是為了減輕社會保險費負擔。但這種方式其實是違法的。
根據原勞動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的要求,社會保障繳費基數由國家統計局1990年《關于工資總額的規定》核實。主要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也就是說,我們的繳費基數應該是平均加班費和年終獎金,包括社保和公積金個人部分的總工資。一般比我們的月薪高10%~20%以上。